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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建福州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督查行动
发布时间:2009-07-03  作者:  来源:  发表评论  点击率:4211
    6月29日,福建省福州市海洋与渔业局举行水产品质量安全督查行动启动仪式。福建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政委叶剑平应邀出席启动仪式。他表示,希望检查组工作人员不负众望,注意工作方法,突出工作成效,进一步推动福州水产品质量安全再上新台阶,在全省起示范带头作用。

    据了解,此次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督查活动在全市范围内抽调14名业务精干的执法、检测人员组成专项督察组,通过划片分组,密切联系县(市)区渔业主管部门和乡镇政府,积极争取县乡政府的支持和配合,开展为期6个月的全市专项督查。督查主要采用宣传告知、督查指导、执法处罚等方式,结合生产实际,以水产养殖重点县为重点检查区域,以鱼类、鲍鱼、对虾水产苗种为重点检查品种,以育苗、养殖生产过程中存在的违法违规使用投入品及生产、用药、销售等记录制度不健全、不规范、不真实等突出问题为重点检查环节,对全市水产苗种场和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、出口水产品原料备案基地、无公害水产品生产企业等“三类基地”逐场检查,检查率百分之百。结合督查,对苗种和养殖产品加强抽样检测,纠正不规范的养殖行为,同时加大违法违规案件查处、曝光力度,确保行动取得成效。

    据介绍,福州市希望通过此次专项督查活动,使从业者质量安全意识、法制意识、责任意识明显提高,逐步形成自觉依法从业、自觉接受监管、自觉履行社会责任、自觉提高产品质量的良好氛围。同时,要使全市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、执法能力明显增强,树立依法履职、认真监管、文明执法的良好形象,实现依法领取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的苗种场领证率达到100%;水产苗种场和“三类基地”100%建立生产、用药和销售记录,监管率达到100%;产地水产品药物残留监督抽检合格率达到96.5%以上;阳性样品生产单位执法查处率达到100%的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年的工作目标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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